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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财税[2013]106号文件规定,纳税人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委托方索取发票的,纳税人就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收入向委托方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所述“货代”公司,如属于直接和出口运输单位签定运输合同的货代公司,则不能开具专用发票;如属于为前述货代公司提供代理服务的小货代可开具专用发票可抵扣。


 如果符合抵扣的条件,账务处理是平账的。以C&F价举例:
 借:应收账款-应收外汇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销售收入;
 付海运费时,
 借:其他应付款-海运费(不含进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不含进项税额)红字;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其他应付款-海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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