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免费公司注册: 13806392867   0532-87219005
胶州荣科服务中心

最新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规定,符合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件。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办理。

(二)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文章出自青岛荣科财税代理服务有限公司,转载请注明出处
  • 咨询热线:0532-87219005

  • 手 机:13806392867

  • Q Q:274730580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关注荣科微信

版权所有:青岛荣科中和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胶州市兰州东路阳光雅居8号网点(胶州地税局东150米路北)
电话: 0532-87219005 传真: 0532-87219005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胶州市荣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是专业从事胶州代理记帐,胶州公司注册,胶州公司注销的专业服务公司.    技术支持:青岛上乘科技